有人問: 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
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. 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. 不喜歡一個人, 卻是事實.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忽然覺得很想靠近他,很想擁抱他. 以後,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 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我們才會開始挑剔. 任何一個人, 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,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。
或許, 愛一個人, 是不斷地能從對方發現'美',發現他'可愛'.
愛,並不用提醒自己:該知足,該盡點責任,該犧牲. 不!當一個人說他愛上了這個彩霞時, 他並不是在討好這個景色,也必然不是犧牲, 而且也無法從這景緻得到什麼報答.
或許,愛一個人乃是讓他成為他自己, 陪他, 幫助他; 而當他不需要你的時候, 安靜地走開.
或許, 愛是成長, 不只讓愛的對象自發地成長, 也讓自己成長.愛不是自憐地渴望被愛, 愛也不是激動地喊著: 我的生命少不了你, 愛是一種對對方與自己的肯定.
或許,愛一個人像養貓一樣, 即使知道他不會感激你, 你還是對他好, 即使他反過來把你抓傷了, 還是對他好, 他不需要你的時候就不要吵他; 只有寵他, 相信他所做的一切.
或許, 愛是不斷地好奇; 誰能說你對愛的對象完全了解了呢﹖沒有人能完全了解另一個人, 包括了解他自己。除非是你不願意去發掘, 不願意去探索, 除非是你先放棄了激情.
又或許, 愛是一種專注,一種融合; 在愛裡, 你看不到自己的需要, 自己的喜好, 自己的...,
這 不是犧牲, 而是....愛... 你認為呢?
Monday, November 05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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